GLOBAL CITIZENSHIP
第二公民身分、全球流動與家庭長期安排。按地區探索十個項目。
把生活安排、家庭成員、工作需求和維護成本分別列清。公民身分與居留解決不同問題,先理解身分性質再比較項目。
10 個項目
加勒比
基金貢獻 / 批准房產
貢獻 / 合資格房產
多種投資路徑
非洲
新興公民身分項目
太平洋
貢獻入籍
歐亞
合資格房產與法律盡調
另一個法律概念:了解子女在出生地的國籍規則、登記與父母身分安排。
出生國籍(落地國籍)
在加拿大出生的子女通常自出生即為加拿大公民,法律規定的外交等身分例外除外。出生登記由出生地的省或地區負責,之後可憑適用的公民身分證明申請兒童護照。
根據墨西哥憲法第 30 條,在墨西哥領土出生者取得墨西哥出生國籍,不論父母國籍。出生後先辦理民事出生登記,再為子女申請墨西哥護照。
巴西憲法第 12 條規定,在巴西出生者一般取得出生國籍;父母為外國人且為其本國服務的情形存在例外。出生紀錄由當地民事登記機構辦理,護照由聯邦警察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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